
北京时间 11 月 15 日,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公布了刑事判决书,38 岁的前天津泰达(津门虎)国脚白岳峰,在 2019 年收受华夏俱乐部给予的人民币 35 万元消极比赛,该案件现已审理终结,白岳峰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,缓刑 1 年,并处罚金 10 万元。

2019 年 9 月,白岳峰在效力天津泰达(津门虎)时,接受时任河北华夏幸福主教练谢峰(另案处理)的请托,在该赛季中超泰达与华夏幸福的比赛中消极比赛,帮助对手华夏幸福俱乐部赢得比赛。9 月下旬,白岳峰收受华夏俱乐部给予的人民币 35 万元。

2023 年 9 月 24 日,白岳峰主动到案,并退缴赃款人民币 35 万元。另查明,在审理阶段,被告人白某峰主动预交了罚金 10 万元。
考虑到白岳峰具有从轻、减轻处罚情节,最终他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 1 年,缓刑 1 年,并处罚金 10 万元(已缴纳)。此外,他违法所得 35 万元依法予以追缴,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。

1987 年 3 月 28 日出生的白岳峰司职边前卫,他曾跟随泰达夺得过 2011 年足协杯冠军。作为俱乐部功勋,他共为泰达出场 322 次贡献了 4 球 14 助。

2009 年,白岳峰首次入选中国国家队,并随队获得 2010 年东亚杯的冠军。此外,白岳峰国家队首秀,正是中国男足 1-0 击败世界杯冠军法国男足的比赛中上演的。2023 年 1 月,白岳峰正式退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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